萍乡送气费限价每瓶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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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1:14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萍乡讯肖富成、记者陈建新报道:从8月1日起,萍乡市物价部门规定了新的液化气配送规范标准:不论楼层, 今后只能收每瓶3元的服务费,禁止加收其他费用。 为改变液化气价格不统一的现状,该市物价部门在城区7家较大的液化气站进行整合的基础上,还规定自即日起该市 城区液化气的销售价格为每瓶75元,其中72元为各液化气站每瓶的出站价格,3元为配送人员的服务费。如发现违规收费 ,居民可拨打“12358”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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