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土地交易 8月1日起先完税再办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1:16 乌鲁木齐晚报 | |||||||||
从8月1日起,“先完税,再办证”成为在乌鲁木齐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时的一道门槛。 据了解,在此之前,乌鲁木齐土地使用者在做土地使用权交易时,都是按照“先办证、后上税”的交易过程执行的。由于没有实行税源的源泉控制,要求办理完土地证的交易人再去缴税全凭“自觉”。这也成为税收征管工作的一个难点。
乌鲁木齐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维护乌鲁木齐土地转让市场的税收秩序,强化税源监控和堵塞税收漏洞,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从2005年8月1日起,乌鲁木齐辖区内土地使用权转让环节的应征税款由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地方税务局委托市国土资源局代征。其中包括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对发生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已办理转让手续而未缴纳相关税款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依法追征和处罚。:(责任编辑:高毅 写信) 作者:周琦 苟晓莉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