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暑期打工要警惕被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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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2:29 乌鲁木齐晚报 | |||||||||
进入7月中旬,又一个暑假开始了,记者在路经新疆财经学院时,遇到一些暑期准备打工的大学生在看小广告。他们都跃跃欲试,但却有不少人在打工时被骗。 君子协议,未必君子 新疆财经学院学生杨某告诉记者:“放假前,我看到学校信息栏的广告上说,乌鲁
中介:骗你没商量 记者采访的第二位学生是新疆大学的郑某。他告诉记者:“我们是经自己班里的学生介绍去临时打工的,给一家演唱公司做后勤工作,主要是搭台子和负责装运。当时和演出公司约定,月工资800元,双休日去,下周就上班,但必须先交200元的押金,因为是同班同学介绍,我就交了。我们去了8、9个人,还有学校模特队的,他们交的押金更多,正儿八经都给开了收据。结果交钱后就联系不上公司负责人了,据为我们介绍工作的同学说,他和那公司负责人也是刚认识。后来一直联系不上,我们也就报警了,最后听说他被逮住了。原来那个人是个无业游民,专门利用他以前所在的公司名义行骗,骗了许多类似我们这样急于打工的大学生。”记者问:“那你们为什么答应他呢?”郑某说:“一是价钱挺诱人的,我们也想自己挣点钱,二是同学介绍的,估计信誉上问题不大,就答应了。” 老师:应理性对待社会实践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大学生被骗的形式五花八门,主要有被骗押金、试用期给雇佣者白干活、中介收费骗钱、克扣工资等等。尽管屡屡被骗,可很少有人站出来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记者为此专访了新疆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的老师刘大勇。 刘大勇说,大学生打工属于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社会对大学生的基本要求,因为他们毕竟要走向社会。但他们大多缺乏社会经验,容易受骗;有的商家是利用大学生急功近利的心理,设下陷阱。暑假较短,每个学生都想找到一份收入适中的工作,有竞争,所以,一有单位招聘就盲目应聘,缺乏理性分析。还有,大学生存在从众心理,本来想留校学习的同学看到大家都出去打工挣钱了,就坐不住了,找老乡、朋友或轻易地相信所谓老乡、朋友的介绍,结果反而是自投罗网。有的是大学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他们不了解劳动法、合同法,又好面子,即使受骗了恐怕也不敢给家人、亲戚、朋友说,自己安慰自己,上当受骗,权当交了学费,买点社会经验;一些骗子就是利用大学生的这种心理来欺骗他们。 为此,刘老师告诫这些大学生,如果去打工,一定先要全面了解即将工作的单位的详细情况,看这些单位对自己是否合适,对自己的发展是否有利;要是找中介,就要找正规的中介,因为他们被政府有关部门审核过,有信誉,也有保障。同时,大学生还要掌握法律知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如果遇到待遇不公、利益冲突,也不要对社会产生负面的认识,要正确的认识社会实践的意义。:(责任编辑:高毅写信)(来源:新疆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