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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舆论:媒体存废不应由“新闻局”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6:27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8月2日消息台湾岛内卫星频道执照审核风波不断,台“行政院新闻局”作为此次执照审核机关的角色,引发了媒体的广泛质疑。台湾舆论认为,尽管“新闻局”声称并无“政治介入”,但作为被媒体监督的“行政机关”,却握有媒体的生杀大权,于情于理都显有不当,并对此强烈谴责。

  台湾媒体发表社论指出,当今台岛全天候播出的有线电视新闻频道多达8个,再加上无
线电视台与综合频道新闻报道节目,新闻报道的确密集,品质也的确参差不齐,乌龙事件、色情及暴力新闻不断,对社会确实造成负面影响,因此要求媒体自律,淘汰掉不良业者,不失为一个可行途径。

  可问题是媒体的执照审核作业由“新闻局”主导,作为一个应被媒体监督的“行政机关”,却掌握着媒体存废的生杀大权,“于情于理均显有未当”。

  社论指出,“新闻局”宣称换照审核是委托专业人士独立审查,看似十分客观,但审查委员全由“新闻局”聘任,其中若干与“新闻局”外围团体关系密切、亲绿色彩鲜明,“岂能令人不启疑窦”?再者,既号称“公正专业”,就应该接受公开的评论,但当局却始终拒绝公开委员名单与审查细节,在审查期间,“行政院长”及“新闻局长”何以又公开表明态度?对审查委员岂会没有影响?

  社论还举例指出,去年台当局推行的广播及无线电的审查作业,同样也是委托审查委员会,同样也宣称“专业公正”,但结果却被“监察院”公开纠正,认为其中有“差别待遇”。

  该社论认为,“新闻局”所谓的“专业公正”,完全禁不起事实的考验,只是用来作为党同伐异的借口。他们呼吁民进党当局,媒体改革虽有必要,但却不宜由被媒体监督的“新闻局”来执行,媒体的政治立场更不应作为审查的标准,频道的存废应由市场机制决定。舆论强烈谴责当局借由执照审查,掌握新闻的手段,指出,“唯有具备公信力的公权力,才能为人民接受”。(徐丽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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