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照片著作权 冯骥才惹麻烦将被强制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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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6:39 深圳晚报 | |||||||||
北京消息据北京晨报报道,摄影家李振盛告赢作家冯骥才侵犯“文革”照片著作权一案后,冯骥才等三被告仅赔偿了经济损失,而迟迟没履行公开登报赔礼道歉的判决。为此,李振盛向北京市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8月1日已受理申请。 冯骥才与时代文艺出版社及北京牧童之春文化公司签订出版合同,于2003年7月出版署名冯骥才的《一百个人的十年(插图本)》。书中擅自使用了李振盛公开发表并均有署名的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汪冬介绍说,如果被告在强制执行期间还拒不登报致歉,法院将把判决内容刊登在《新闻出版报》上,费用由被告方支付。(颜斐) 作者:颜斐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