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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炎症还是癌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0:0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昨天,永嘉县法院受理了一起医患纠纷案,患者李某的家属以永嘉某医院把癌症当成炎症治疗,最终导致李某不治身亡为由,将其诉至法庭,要求院方赔偿死亡补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损失40余万元。

  据原告诉称,2004年3月,永嘉县岩坦镇的李某因发现右乳房有一黄豆大的小肿块,到永嘉某医院有关科室诊治,接诊医生未予以明确病理诊断,即开给乳癖消片、维生素E,嘱
回家连服数月。2004年4月17日,李某见服药无效,又去该院诊治,接诊医生未予以进一步确诊,只嘱李某买乳安片或乳癖消片回家继续服用。2004年5月中旬,李某感觉右乳房疼痛,即电话咨询第一次接诊的医生,该医生说乳腺增生就有痛,不用担心。2004年6月2日,李某再次到该院诊治,医生以右乳炎收住入院,未明确诊断就以抗生素消炎止痛治疗。李某家人以医院未予以明确病情诊断对症治疗、用药有假为由,要求出院去别处诊治,遭到医生拒绝。2004年6月7日,李某去市第二人民医院外科诊治,被确诊为乳腺癌晚期。在化疗半年后,35岁的李某于今年2月病故。

  李某家属表示,如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乳腺癌能够治愈。该医院医生却将李某的癌症当成炎症治疗了将近三个月,使患者失去了最佳治疗时机,最终不治身亡,医院具有重大过错。 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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