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制定市民文明上网公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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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0:53 北方新报 | |||||||||
北方新报 本报讯 (记者 万菲)为不断提高包头市民的文明程度和文化素质,促进市民养成文明上网和健康上网的习惯,同时也为了健全包头市网吧行业机制,规范网吧行为,包头市公安局、文化局和市计算机网络公共安全协会日前共同制定了《包头市市民文明上网公约》。
《公约》规定:不浏览不良信息,不访问不健康网站、网页;有节制上网,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湎电脑游戏、网上聊天等网络活动;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帮助学习和工作;在公共上网场所不吸烟;诚实友好进行网络交谈,不侮辱欺诈他人。同时,该《公约》要求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并且规定认真执行、贯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违反者应该接受处罚。(来源:北方新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