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首例涉黑案主犯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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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1:1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昨天上午,备受合肥市民关注的合肥“打黑第一案”二审宣判。法院判处主犯胡斌等死刑。当天下午,胡斌等4犯在合肥被执行死刑。 胡斌自1987年以来,3次因扒窃被劳动教养,1996年又因犯私藏枪支、弹药罪被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起至2003年8月,胡斌、陈三毛纠集、网罗多人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或时分时合地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
在具体的犯罪事实中,胡斌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6起,致2人重伤、5人轻伤。在伤害刘某某的犯罪中,胡斌与他人共同谋划、组织、邀集多人,积极寻找被害人,并率先用枪威逼刘某某,并由他人持枪近距离对刘某某身体射击,致使刘膝关节粉碎性骨折。在刘某某被枪击倒后,胡斌等人仍持刀对被害人连续砍击,造成被害人刘某某严重残疾;伙同他人无事生非,肆意挑衅,随意殴打他人5起,致2人轻伤,情节恶劣;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擅自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为帮助他人取得施工材料供应权,纠集多人持械积极参加与竞争对手的斗殴。 昨天下午,一同被执行死刑的还有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犯姚小路,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盗窃犯王宏盛、孙盼盼。 (胡权明 向辉 程秋萍 肖献松)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