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否认行贿23万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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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1:40 东方早报 | |||||||||
昨天上午,北京通州宋庄建筑公司经理张桂军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检方指控张桂军先后两次送给毕玉玺夫妇28.1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32万余元。 52岁的张桂军是毕玉玺窝案中的第二个受审的行贿人。根据检方指控,1999年至2003年8月间,张桂军在负责通州宋庄建筑公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多次向时任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公司董事长的毕玉玺提出请托,让通州宋庄建筑公司先后承建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
检方称,6项工程总标的达1亿多元,净赚1000多万元。为此张桂军趁毕玉玺的儿子出国留学的机会送给王学英23万美元的存折。后来又送给毕玉玺5万美元存折。共计人民币232万余元。 几天前因涉嫌受贿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的王学英也在法庭翻供,声称23万美元是张桂军借给她的。 而昨天,当检方认为张桂军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张桂军也不承认那钱是行贿的钱,甚至还说毕玉玺对他承包工程没起多大作用。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作者:早报北京专稿 吴玉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