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副市长“受贿济贫”被判缓刑 量刑轻重引发各界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1:43 北京娱乐信报

  湖南临湘市原副市长余斌因用受贿款济贫,两审都被判缓刑,引发各界激烈争议。据调查,余斌在担任湖南临湘市教育局局长、副市长期间,收受贿赂22.5万元,其中有15.47万元被用于扶贫帮困、社会赞助和公务活动,2004年12月23日,湖南岳阳市君山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05年7月7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的判决引发社会各界争议,有人认为量刑过轻,受贿罪跟怎么使用受贿款项是两个不同概念;也有人表示,余斌的受贿款没有自己占有,并不构成受贿罪,和其他贪官不同。

  

副市长“受贿济贫”被判缓刑量刑轻重引发各界争议

  现实中的余斌感觉很无奈。案件回放

  副市长受贿被提起公诉

  2004年7月9日晚,时任湖南临湘市(隶属岳阳的一个县级市)副市长的余斌接到岳阳市检察院反贪局“谈话”的通知。

  7月16日,岳阳市人民检察院以“余斌涉嫌受贿罪”对其刑事拘留,7月30日,批准对其逮捕。同年10月22日,根据岳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定,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向君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君山区检察院指控:“余斌自2001年4月自2003年上半年,在担任临湘市教育局局长、临湘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钟希金等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2.5万元”。

  一审判刑三年缓刑五年

  2004年11月25日,君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被告人余斌向法庭出示了11份票据和数十份证言,证实他所收受的钱财中,有15.47万元已被用于扶贫帮困、社会赞助和公务活动,认为可不做受贿数额认定。法庭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所指控的这22.5万元中,有9.5万元属于受贿,另10万元虽属朋友馈赠,但应认定为违法所得,其他款项的指控因“证据不足”不予采纳。

  法院还认为:“被告人提出的所收钱财中用于公务活动部分可不作受贿数额认定的辩护意见,因被告人余斌收受贿赂的行为已实施完毕,其赃款的去向不影响受贿罪的构成;但可作为本案件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随后余斌被取保候审。

  12月23日,君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人余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二、依法将被告人余斌受贿所得9.5万元及1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后,岳阳市君山区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余斌也以“不应领刑”为由提出了上诉。

  2005年3月10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该案,辩护人再次提出,余斌在担任临湘市教育局长、副市长期间,曾以教育局或市政府名义,将收受钱财中的15.47万元用于帮助下属乡镇、企业、学校,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

  余斌承认自己私自收受他人财物,但他认为自己只是违反了党纪政纪,并没有违法犯罪,他所收受的财物全部用于公务活动,主观上没有将其据为己有的故意。

  余斌的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用于扶贫帮困、社会赞助和公务活动的钱就有15.47万元,这充分说明被告人的行为不具备个人占有的目的和动机。不能按照《刑法》中的受贿罪罪名进行论处。

  就在各界仍在针对“余斌受贿案”展开激烈争议时,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7月7日下达了“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并于7月26日将裁定送达。余斌对此表示出了遗憾。

  

副市长“受贿济贫”被判缓刑量刑轻重引发各界争议
专家说法

  量刑已考虑济贫因素

  法学专家认为,余斌在受贿案中法院量刑适中,甚至没有严惩余斌,可能是考虑到其曾把受贿款项用于扶贫。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田平安则指出,所有的事实都能完整地证明余斌构成受贿罪,受贿罪跟怎么使用受贿的款项是两个不同概念,“他的另类,可能是由于其良心上的发现”。不过余斌把受贿赃款用于扶贫,这让田教授还是感到吃惊。

  “不过根据判决结果看,法院在量刑时,还是考虑到了其用受贿赃款用于扶贫的因素,对其判决没有施以重典”。

  曾经的铁腕书记

  曾查办5名违纪科级干部

  临湘市纪委常委沈洪波告诉记者,余斌曾经是纪委中颇具影响的人物,他的业务水平高,对外的协调能力也很强。他在纪委期间,曾经查办、撤职过5名违纪的正科级干部(行政级别与余斌平级)。

  “他出了这事以后,我感到非常震惊。”沈洪波告诉记者,“在我的印象中,余斌是一个不贪钱财,不占小便宜的干部。”

  临湘市纪委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干部告诉记者,余斌曾经办理过临湘市某局长的案子,该局长有个同学在岳阳市任领导干部,当这位上级领导给他打招呼时,余斌硬是顶着压力,把案情查清楚了,并撤了这名局长的职。

  临湘市纪委副书记邱国营介绍,余斌在纪委工作期间非常敬业,是单位的“主心骨”。他是一个非常坦诚、直率的人,不怕得罪领导,也不怕得罪同事,有不同的意见,只要有道理,他就会坚持。“现在的一些领导都喜欢下级说奉承话。”邱国营说,余直率的性格得罪了很多人。

  “在处理具体问题时,领导打招呼、写条子,他从不领情。”临湘市纪委副书记刘世军说,作为多年的同事,他非常了解余斌是一个讲原则的人。

  另类的实际想法

  不否认收受贿赂一事

  7月24日,在临湘市三桥东边的一套简陋的出租屋内,记者见到了余斌。

  余斌对法院所认定的他在任教育局局长期间,收受教育局办公大楼项目经理钟希金人民币8.5万元贿赂一事并不否认。

  “我在纪委工作11年,其间曾分管工程招标的监察工作,深刻地感受到,我国目前的工程招标体制和现有的基建工程预算定额标准,导致基建过程中形成了很大的利润空间,这是许多基建老板一夜暴富的重要原因。因此,当钟希金送给我8.5万元现金的时候,我并没有拒绝。我当时的想法是,只要自己不占有这笔钱,用这钱来解决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和矛盾,并不构成原则性的问题。”余斌这样解释受贿理由。

  余斌说,他在任副市长期间,分管财政、城建、国土、政法、信访等工作,分管领域有很多矛盾和问题需要经费解决,而市财政又非常紧张。

  对此,庭审出示的证据也显示,余斌作为副市长,县财政每年所拨付的费用仅为1万元,其中还包括余斌用车的费用。

  拿贿赂款解决实际问题

  根据两次法庭调查显示,2002年春节前,某乡党委书记找到时任副市长的余斌,称该乡还有几个乡干部的工资没有解决,余斌便从这些“礼金”中拿出了一万元把几个乡干部的工资问题给解决了。2003年夏天,某村因渠道损坏导致纠纷,村民闹到市政府,要求面见市长批钱维修渠道,余斌随即给了该村5000元,从而平息了纠纷……

  余斌说,多年来,他至少将所收受的贿赂以及朋友的馈赠中的15万余元发放出去。余斌认为,自己是采取了一种非常规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收受烟酒用于接待客人

  余斌在担任了一年零八个月的教育局长以后,即被选为临湘市副市长。他在教育局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给同事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临湘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陈建林告诉记者,教育局管理着几千名老师,数万学生,难免有老师为找他帮忙送红包,对于老师们送来的红包,他坚决不要,都是通过办公室工作人员退还给当事人。

  陈建林还介绍,余斌从不贪图小便宜,一些朋友、同学、同事送给他的一些烟、酒,他也从不带回家,都放在办公室和教育局的食堂,用于接待客人。

  文图据《重庆晨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