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老总重大失误将被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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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1:59 华夏时报 | |||||||||
若经营决策失误有损国家形象,不得再在北京国企任职 本报讯今后,国企负责人出现重大决策失误将被追究责任,并依据失误的大小受到告诫、扣除绩效年薪、免职以及禁入等处理,触犯法律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从北京市国资委获悉,重大经营决策失误给国企造成损失,依据损失金额,责
经营决策失误有损国家形象和声誉,或者在经营决策过程中故意损害国有资产,弄虚作假并转移、销毁有关证据的责任人,将被“禁入”———不得再在北京市国企任职。(王刘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