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超员100%以上 罚款2000元记6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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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2:0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 昨晚记者了解到,合肥市在此次集中统一行动中查获的“双超”交通违法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标准予以处罚。 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超员20%以内的,处以200元罚款记2分;超员20%以上不足50%的,处以500元罚款记6分;超员50%以上不足10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6分;超员100%以上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6分。对于超员违法行为,要扣留至违法状态消除,
机动车辆超速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超速50%以下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超速50%以上的处500元罚款记6分;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以上的,处1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另外,根据省厅关于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无论违法行为发生地在哪个路段,均由查获违法行为车辆的道口所在大队处罚。对2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当场收钱,但必须由当事人签署申请。 据有关人士介绍,此次集中统一行动,合肥市将首次采用先进仪器对超速动真格。 (李晓娟 周文丽 季东平)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