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先抢元宝后上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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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2:21 新京报 | |||||||||||
在文物、公安等部门的联合工作下、在得到政府给予奖励的承诺后,黑龙江省庆安县新胜乡新清村村民陆续上交抢到的“银元宝”。近日,当地村民在挖地基时,意外挖出一箱“银元宝”,“银元宝”随即被村民一抢而光。农民手中的“银元宝”属“光绪31年”(公历1905年),属于国家3级文物,据鉴定,“银元宝”系纯白银制成,每个重量1900克。
新华社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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