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口腔医学会”违法发广告挨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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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2:32 新闻晨报 | |||||||||
杨帆 据竞报报道,因未经审批违法发布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中华口腔医学会”被北京市工商局处以罚金12200元,刊登“根活”广告的某报社被罚金额累计达40余万元。 北京市工商局昨日通报,“中华口腔医学会”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在某杂志中发
此行为属于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北京市工商局已责令中华口腔医学会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没收广告费3350元,并处以罚款12200元。 北京市工商局同时通报,“宝岛根痛平”药品广告擅自篡改了广告审批内容,使用“张大姐试用了一小盒,脖子就松快多了,背部、肩膀疼痛、麻木也减轻了”等患者名义作证明;其中还有“8.6元掀翻骨病”等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保证的广告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