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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独门药方”蒙了谁?(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2:46 东南快报
医院“独门药方”蒙了谁?(图)
  许多患者去医院看病,除了能买到药厂生产的药品外,还经常会拿到一些包装并不精致甚至“没名没姓”的药品——医院的自配药剂。

  这种自配的药剂,一向被医院视为“独门药方”,因此也成了医院吸引患者的“绝招”。可是,这些自称为“独门药方”的药剂到底是什么成分,又有什么治疗作用,患者都无从得知。

  日前,有读者向本报反映,福州市台江中医院向患者出售的“调理汤”既无药品成分说明,又无厂名及生产日期。

  医院自制中药剂一包19元

  昨日,记者来到了读者举报的位于榕城古街内的福州市台江中医医院,在医院一楼挂完号后,便被带入二楼的妇科。一位40多岁的女医生接待了记者。

  记者就经期不调方面的问题向该女医生咨询,她给记者把完脉,并问了一些常规性的问题后,说道:“这样的情况需要开些调理的药,需要什么类型的?我们有自己制成一包一包的药,也有可以给你自己回家熬的药,你要哪种?”

  “我们要方便一点的。”记者说。

  “可以买现成的调理中药,这种是我们已经熬好的,但是价格比较贵,一包要十几元。要开4包,共2天。”女医生建议。

  说完便开了处方单,上面除了写着“调理汤”之外,再也没有具体中药材的名称,病历上也没有注明开具的处方究竟是什么药材。记者拿着处方向药房的医生打听这是哪种药,这名医生指着摆在桌子上用一个塑料框装着的标着“中药液”的小塑料包说:“就是这个药。一包19元,4包76元。”

  于是记者来到一楼的原挂号处结账,这时该名女医生提着四袋装着中药液的小塑料包下楼,交给挂号的工作人员,说:“这是她的药。”在付完76元以后,记者拿到了这四包“黑药”。而与此同时,等着拿这种药的患者还在排着长队。

  记者发现,医生给记者的四袋药品的外包装上写的是“福州市妇科病中医治疗中心”,名曰:调理汤,上面还标注着“包内汤液不含防腐剂”的字样。对此,该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吴院长解释,他们给病人开具的“调理汤”是统一的处方,分为1、2、3号,然后根据病人不同的情况决定开哪一号,每包是19元,医院是替患者代煎中药,不是医院制剂。随后院长还给本报传来该药的处方。

  该医院涉嫌非法生产制剂

  针对上述暗访的情况,福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处有关负责人说,这家医疗机构存在涉嫌未经批准擅自生产医药制剂。她说,医院为患者代煎中药是允许的,但必须有完整的处方,而且该处方对应的只能是就诊患者本人,如果医院已经煎好的药给其他多数患者使用的话,那就属于医院制剂,必须先获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

  福州市目前共有17家医院取得制剂资格: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附一医院、省立医院、省二人民医院、省皮肤病防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肺科医院、儿童医院、传染病院、皮肤病防治院、铁路中心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清市医院、平潭县医院、长乐市医院、台江医院。

  “代号”药品只是普通药,市场价不到5元

  在采访中,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曾在福州一家医疗机构查处了3000多包“三无”的中药饮品,这些中药饮品都是在医院的煎药机上煎好后销售给患者,有些存放在冰箱,有些干脆就扔在地上。而医生给患者开的药品也没有标明具体的药方和剂量,药品的名称也是用201(盆腔炎)、202(人流术后月经不来)等代替,这些药品一包最低的要18元,最高的达到了28元,患者说哪个症状,医生就给你用哪号中药饮品。根据医院的处方,专家对这些中药饮品进行检验后得出结论,这些用代号表示的中药饮品只是普通药材做成,一帖不会超过5元钱。

  非法制剂按假药处理 市民可举报

  “以前医院制剂确实解决了临床上一些缺药的问题,但目前来看,这种现象已经基本得到解决,比如一些大输液、咳嗽药等药厂都能满足供应。因此国家不鼓励医院自己制剂。”福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医院制剂过多,一方面不利于药品的发展,另一方面安全系数也比较低。

  “我们已经下发通知,并将于近期开展督察。”福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加强福州市辖区内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管理,他们特意下发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管理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经省卫生厅审核同意,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若违反规定将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配制制剂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配制制剂(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制剂)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未取得制剂批准文号擅自配制的制剂,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将按假药论处。他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对该方面的查处力度。

  希望读者如有发现违规行为,请向当地所在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打假热线: 0591-87815413(日常)、0591-87822885(节假日),举报电话:0591-87507744, 值班电话:0591-87822885

  福州市药监局:0591-83259430

  厦门市药监局:0592-2290409(稽查科)

  宁德市药监局:0593-2871399(市场监督科)

  莆田市药监局:0594-2689213(办公室)

  泉州市药监局:0595-22169901、22169902

  漳州市药监局:0596-2096275

  龙岩市药监局:0597-2260326(安监科)

  三明市药监局:0598-8244269(稽查科)、8244786(市场监督科)

  南平市药监局:0599-8839833(安监科)、8837922(稽查科)(来源: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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