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严查月饼“搭车销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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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2:46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今年中秋节,消费者将不用再担心买到附带着贵重物品的“天价”月饼了。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将从8月20日起至9月20日整治全省月饼市场,严禁在销售月饼时搭售其他商品或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包装、销售。 省质量监督局相关负责人称,商品包装的本意是保护商品、美化外观,但消费者掏钱买的是商品而不是包装。如果厂家本末倒置,甚至包装的成本超过产品成本,则侵犯了消费
今年开始,商家在月饼包装中搭售物品的市场价格明显超过月饼自身价格的,专用名称不能标示为月饼。 据了解,整治中如发现涉及月饼质量问题的大要案,将一查到底,从重处罚,达到追诉标准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民若要投诉或举报月饼质量问题,请拨打消费维权热线12315。 消费品“瘦身”行动 7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质量技术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公告,从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等4个方面规范月饼市场行为,对“天价”月饼明文施管。 与此同时,《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近期将重点研究禁止过度包装的政策措施,将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月饼等消费品过度包装和搭售问题出台规范性意见,遏制过度包装的“瘦身行动”正在全国展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