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口腔医学会 违法发广告被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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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2:50 东南快报 | |||||||||
因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违法发布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中华口腔医学会”被北京市工商局处罚12200元。此外,“根活”及“宝岛根痛平”也在被通报之列。 北京市工商局2日上午通报,“中华口腔医学会”在某杂志2005年第1期中,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发布了“派丽奥牙科用软膏”的药品广告及“复星医疗,牙科综合治疗椅”医疗器械广告,另外还违法发布了“必兰(阿替卡因肾上腺素注射液)”麻醉药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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