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高校老校区将置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3:16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记者郑春平)近年来,江苏有45所省属高校建设新校区,在积累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同时,也增加了运行成本。7月31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省属高校老校区置换工作。 通知中指出,一些高校新校区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学校债务负担较重,校区分散也不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因此,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对省属高校的老校区进行置换。
在置换对象上,已建设新校区且占地面积超过学校事业发展核定规模的高校,以及建设新校区时明确计划将老校区进行置换的高校,原则上都要对老校区进行置换。少数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老校区可予以保留。在置换程序上,高校所在地省辖市政府按照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置换出来的老校区组织上市交易,并尽可能获得较高收益。关于置换收益,高校老校区置换收益主要用于偿还新校区建设债务。凡需由学校缴纳给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规费原则上予以免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