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下发《关于加强文化产品进口管理的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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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3:19 山西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2日电为加强和改进文化产品进口的管理,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六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文化产品进口管理的办法》。 《办法》明确,国家继续对文化产品进口实行特许经营,对经营单位实行文化产品进口经营许可证制度。
《办法》规定,要严格网络游戏的内容审查,特别要注重面向未成年人的内容审查,严厉查处含有色情、暴力、恐怖等有害内容的网络游戏。要加强对引进电视剧、动画片及电视节目的内容审查和总量控制,严禁非法引进、盗版播放和网上非法传播。原则上不再批准境外卫星电视频道在境内落地。切实加强对现有获准落地的境外电视频道的管理。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