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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侵吞28万 财政所长被判1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4: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彭州九陇镇财政所原所长余勇在任职期间,以职务之便,采取虚开支出、重复报账等方式,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侵吞公款达28万余元。昨日上午,彭州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追缴赃款。

  法院审理查明,余勇先后采用收款不入账方式,截留农税3.7万余元。2000年7月,九陇镇政府将一辆出车祸的桑塔纳轿车修复出售,售车款9万元,余勇以重复报销的办法从中侵
吞公款9万元。2002年12月,在转让九陇镇加油站的结算过程中,余勇又如法侵吞公款10万余元。2004年10月13日,他主动到彭州检察院反贪局自首。

  米文勇记者王仁刚实习生熊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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