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企业家分析订单农业履约率低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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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5:21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记者从西藏经济论坛会上获悉,目前,我区订单农业合同履约率不到38%。自治区政协常委、西藏达氏实业有限公司(集)董长达娃顿珠认为,这在很大程度上给一些试行“订单农业”的龙头企业造成了较大损失。据悉,圣鹿股份公司2003年年初与我区7个县签订了2500吨油菜籽收购合同,实际合同期内只收购了300多吨油菜籽;2004年圣鹿公在拉萨、山南、日喀则3个地区119个乡镇签订了4500吨油菜籽收购合同,公司在收购季节里又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全面铺点收购,结果只收到1700吨油菜籽,加上已收购的500多吨核桃,只达到加工
农民拿到订单后,不按技术规程去种植,质量达不到要求,企业仍须照常收购,在这样的合约中,企处在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区农业产业化扩张和优化升级,我区农业产业化所来的比较利益无法实现。 达娃顿珠就支持我区龙头企业发展,提出了5点建议:一、强化政府投资的导向和带动作用,建好龙头企业原料基地,满足企业原料需求,形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二、培育农副产品市场的信用观念,改善“订单农业”的合约制度,以专业化协会和农村经纪人作为“订单农业”的合同主体;三、政府和金融部门在支农信贷方面应加大实质性的政策倾斜和灵活机制,安排贷款计划、按企业实际需求增加贷款额度,对龙头企业、名优新特农副产品生产经营和开发进行重点扶持,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延长贷款期限,调整信贷管理方式;四、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组织我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管理人员到区外、国外农业发达国家和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学习,开阔眼界,转变观念,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业模式,为我区龙头企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多的思路;五、政府投入部分资金,龙头企业牵头共同建立起各种农产品协会,把分散经营的小农户与高度组织化、制度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提高农民的比较利益。 作者:董昌俊 (来源:西藏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