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拿出去搞营运 结果车钱两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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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7:09 都市快报 | |||||||||
草率地拿出328万,想独立投资长途客车运输,可结果车子拿不到,钱也拿不回来。在慈溪老马身上发生的这件事,对于手里“热钱”滚动的民间投资者来说,是相当有警示意义的。想独立经营的结果成了“合伙”人马某是慈溪长河镇贤江村人。前年,想弄一辆长途客车搞运输。经一美容店老板的介绍,他认识了一个童姓女人,对方称花328万元,可向上海新世纪运输公司承包一辆上海至宁波的客车经营权。于是,马某先后三次交付童某人民币328万元,委托购买。可是,钱交出去后,童某既没有把车交过来,也没有把马某与上海新世纪公
应该这样规避风险 记者就马某的投资遭遇,咨询了余姚市江南法律服务所的律师徐惠永。徐律师认为一次性投下这么多钱,有几方面的风险本来是可以规避的。第一,在委托童某与上海新世纪方面洽谈时,马某应主动参与其中,至少也应该用书面形式委托授权,并由三方面共同签字。第二,马某缺乏对投资的考察,不符合投资习惯,在此情况下就草率拿出巨款,是相当失误的。另外,徐惠永律师认为:根据事实情况来看,从一开始,这可能就是一个高智商的骗局,因为别人看中马某的是他“手里有钱、急于投资”的盲目心理。(都市快报驻宁波记者杨锡超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