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防汛费征收标准拟调高 新办法送审稿上网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7:1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梅军实习生冯茜)1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在互联网上(http://hbfzb.vicp.net)公布《湖北省防汛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防汛费征收标准拟从每人每年25元调整为50元。

  送审稿还对纳费对象作了调整。1995年4月出台的《湖北省防汛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湖北省境内非农业人口为防汛费纳费义务人;新办法修订为:“湖北省境内非从事农业生
产的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周岁至55周岁的女性公民为防汛费纳费义务人(包括异地从业的湖北省籍公民及外省在湖北省境内从业的公民,在湖北省已征收的除外)”。

  同时上网征求意见的还有《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送审稿)》,该条例拟将随地吐痰最低处罚标准从5元调为20元。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9月1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一处邮政编码为430071,电子邮箱为hubei@chinalaw.gov.cn。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