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处不准设在妇幼保健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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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7:34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8月2日电针对湖南个别婚检室为应对“门庭冷落”的局面,与当地妇幼保健部门联合办公的情况,湖南省民政厅重申,严禁基层婚姻登记处与任何单位部门合署办公。湖南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熊定华认为,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婚姻登记是件很严肃的事情。如果与其他部门或单位合署办公,不仅有违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而且容易让老百姓对行政执法效率产生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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