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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大通报水法及其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7:45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8月2日讯(记者 彭楚舒 通讯员路标文湘平)今天,省人大农委通报了水法及其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的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抓好整改的建议和意见。省领导庞道沐、杨泰波和老同志罗海藩出席通报会并讲话。

  今年4月至7月,省人大农委在全省开展了对水法及其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一法一办法”有力地推动了我省依法治水,但在贯彻实施过程中仍存
在不少问题。如水环境污染比较严重,湘江流域中下游一般性化学指标铁、锰和毒理学指标镉超标严重。在农村,饮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的人群仍然占较大比例;河道管理体制不顺,多头管理导致权责不清,河道管理范围内乱采滥挖、乱批乱建现象经常发生;水资源费征收率较低,有四成左右的城市供水企业拒交水资源费;小水电无序开发,“跑马圈河”抢占资源的情况普遍存在。据省水利厅调查,邵阳、娄底等6个市州有“四无”(无立项、无设计、无验收、无管理)水电站469座,无序过度开发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导致相当一部分电站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执法检查组建议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力度,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建议省人民政府加强河道管理,尽快出台《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水电资源开发建设行为,严把审批关,坚决清理整顿“四无”电站,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停业停工整顿。建议省委、省政府尽快明确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实行水能资源统一归口管理,尽快出台《湖南省水能资源管理办法》,将水能资源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建议有关部门建立稳定的水利投入机制,促进全省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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