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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整治西海岸水污染 污水不得直排入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7:51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8月2日讯(记者 陈正毅 实习生 钟啸灵通讯员吴健)记者今日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获悉,海口开展西海岸沿线建设项目污水排放专项整治工作,禁止在西海岸沿线设置污水入海直排口,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废水排放入海。

  海口要求西海岸沿线各有关排污单位,要采取措施对所排放的废水进行处理,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才可排入滨海西路的市政管网中,
并建议处理达到中水回用标准后,用于绿化浇灌和冲洗。对于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必须加强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新建项目的污水处理设施必须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否则将不予以项目环保验收。

  对逾期不拆除污水入海直排口或以其他方式将污水排放入海的,海口环保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关闭。同时,加大对该市海岸线周边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坚决杜绝偷排、漏排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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