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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毒资汽油焚的哥 “瘾君子”一审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7:54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为筹集毒资,一“瘾君子”在出租车上用汽油焚烧“的哥”后实施抢劫。近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发生在上海路的出租汽车“的哥”被焚烧案,作出一审宣判,该案被告人张凯被判处死刑,并向死者家属支付12万余元的赔偿。

  据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2日晚,被告人张凯为筹集毒资,于是萌生了抢劫出租车驾驶员的念头。3月3日凌晨,张凯带着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来到遵义师范学院门口,拦下了驾驶员
雷桂荣驾驶的贵C82570出租车,要求前往金福山庄。当车开到金福山庄后,张凯用塑料袋装的汽油对雷桂荣进行威胁,强行索要钱财,但遭到雷桂荣的反抗……抓扯中,装汽油的塑料袋破裂,张凯于是将汽油倒在雷桂荣的身上及出租车内,然后用打火机点燃,趁雷桂荣下车扑火时,张凯将雷桂荣放在排挡杆处的一台价值300元的手机抢走逃离现场。附近群众将雷桂荣身上的火扑灭并将其送往医院。经医院诊断,雷桂荣头部、面部等多处被烧伤,烧伤面积达40%,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伤残达六级。经物价部门估价,被烧毁的车辆价值396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筹集毒资,采取汽油焚烧被害人的暴力手段并造成严重后果,故判决张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向受害人家属支付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12万余元的赔偿。

  作者:陈婧 陈晓伟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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