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毒资汽油焚的哥 “瘾君子”一审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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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7:54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为筹集毒资,一“瘾君子”在出租车上用汽油焚烧“的哥”后实施抢劫。近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发生在上海路的出租汽车“的哥”被焚烧案,作出一审宣判,该案被告人张凯被判处死刑,并向死者家属支付12万余元的赔偿。 据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2日晚,被告人张凯为筹集毒资,于是萌生了抢劫出租车驾驶员的念头。3月3日凌晨,张凯带着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来到遵义师范学院门口,拦下了驾驶员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筹集毒资,采取汽油焚烧被害人的暴力手段并造成严重后果,故判决张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向受害人家属支付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12万余元的赔偿。 作者:陈婧 陈晓伟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