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不得宰杀活禽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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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7:57 扬子晚报 | |||||||||
北京电卫生部2日发布了全国首个餐饮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技术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范对全国数百万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要求做出了详细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规范规定:加工经营场所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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