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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谁家的娃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7:59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8月2日讯(记者吕华远通讯员车瑞海)近日,一名出生十几天的男婴被济南市仲宫镇派出所送到济南市社会福利院,该男婴只是颅骨轻微畸形,并无大碍,福利院希望男婴的父母能早日将其领回家。

  上月24日,仲宫镇派出所民警接群众报案,在刘家峪村柏树林中发现了这名男弃婴,男婴被一黄色旧童毯包裹,身边有一个带有蓝色动物图案的小包,内有一筒奶粉和一个奶瓶
。男婴随后被民警送入济南市社会福利院,取名为福康幼。福利院大夫在对男婴进行查体时,发现其手腕处缠有一布条,上面写有“母亲姓名:高秋红;住院号:631988;床号:21”等字样。

  据了解,这名男婴除生产时造成颅骨轻微畸形外,其他生理一切正常。据福利院大夫讲,随着孩子的长大,颅骨将发育完好,不会影响正常生活。院方希望住院编号为631988的医院看到报纸后积极提供线索,早日为弃婴找到亲生父母,也希望其父母得到消息后能主动到福利院抱回自己的骨肉。否则,福利院将联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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