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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窗坠楼 家政女工状告雇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8:42 北方晨报

  本报讯 记者陈涤报道 家政女工擦玻璃时,塑钢窗扇突然从窗框中脱出,女工连同窗扇一起自三楼跌落,造成多处骨折。架着双拐的女工将雇主和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了法庭。昨日,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2003年3月,周女士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王某夫妇,当时双方约定,周女士为王某夫妇定期做家政服务。去年11月12日,周女士为王某夫妇家擦玻璃时,塑钢窗扇突然从窗框中
脱出,周女士连同窗扇一起自三楼跌落,摔在楼下的水泥路板上。王某夫妇立刻打120叫急救车,将受伤的周女士送到医院诊治。经医生诊断,周女士两节腰椎爆裂出现骨折和压缩性骨折、右肘关节脱位、右跟骨骨板粉碎性骨折。经过半个多月的住院治疗,周女士的伤情基本稳定下来,医生同意她回家治疗休养,每月随诊,并建议两年之后进行二次手术。

  王某夫妇怎么也没想到会摊上这事,在支付了4500余元的医疗费用后,说什么也不肯再拿钱了。

  周女士为此将王某夫妇告上法庭。并以房屋建设单位出售质量有问题的房屋为由,一起将其告上法庭。原告周女士通过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向被告王某夫妇和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补助费等共计13.55万元的诉讼请求。

  王某夫妇的代理律师辩称,王某夫妇本来是雇用周女士做服务的,出现这样的损害后果与王家无关,已经付出的4500元完全是出于人道方面的考虑。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代理人则辩称房屋质量已经通过了权威部门的验收,所以说房屋质量有问题是不符合事实的,不能排除周女士高空作业操作不当造成了现在的后果。

  法庭因为被告对伤残鉴定及部分医疗费用提出了异议,没有当庭做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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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政女工摔出法律空白

  据法律界人士分析,周女士状告雇主的事件牵出了家政服务人员维权的空白。据了解,家政服务人员如果和雇主出现纠纷,不在《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之内,《劳动法》所调整的一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被诉主体必须是一个企业。而工伤保险,指的是某单位为本单位的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可以使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家政服务人员无法享受此类保险。至于让他们去参加商业保险更是不现实的。家政服务人员的工作安全怎样保障,目前并没有确切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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