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告赢省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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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8:46 北京青年报 | |||||||||
申请行政复议未被受理——— 山西 记者日前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长治市市民赵永峰因其土地使用权被侵犯而未得到市政府补偿,向山西省政府提出复议申请也未被受理,遂将该省政府告到太原市中级法
据《法制日报》报道,2002年,长治市政府决定对赵永峰居住的区域进行旧城改造。 2003年12月,他与长治市旧城改造指挥部、市房屋拆迁中心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书》,协议约定由拆迁人对原告的房屋予以补偿。因该协议未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他于2004年4月向长治市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他曾两次向省政府提出土地权属复议申请,要求确认他的土地使用权,撤销开发商长治市冠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山西省政府却始终未予答复。 作者:郝丽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