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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5年不开挖”没说到点子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9:07 生活报

  据新华社7月31日报道,《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已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新建后交付使用未满5年的城市道路,不得挖掘。

  城市道路挖了铺、铺了挖的“拉链”现象,早为人们所诟病,北京市规定新建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对于遏制“马路拉链”现象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就“5年内不得开挖”这个具体规定而言,又似可一分为二地看待———它一方面增强了法规的可操作性,另方
面又是以一种简单的、“一刀切”的方式,来规范复杂多变的城市道路管理,难免会在实践过程中遭遇这样那样的尴尬。

  实际上,“马路拉链”问题的症结,在于政出多门、各行其事。煤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电力部门各铺各的,各挖各的,缺少统一的协调和管理。因此,治理“马路拉链”现象的根本,在于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行动,对马路开挖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说,其根本在于改革目前政出多门的行政体制。而硬性规定新建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显然没有切中问题的要害,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由治理“马路拉链”,笔者想到了很多地方为了治理“文山会海”,硬性规定每个月只能开多少次会、每次开会不得超过多少小时等等,这其实也是以形式主义手段来对付官场顽疾,也没有切中问题的要害。

  政府管理形式化,固然简单省事,却往往流于表面和形式,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并可能在治理一个问题的同时,引发出另一个问题。如果政府管理摆脱不了形式化惯性思维的束缚,那么其执政能力也很难有实质性的提高。(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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