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险新增药品要申报药品商品名和别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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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9:09 首都之窗 | |||||||||
列入医保的药品如果同药不同名,参保人员就医后就不能报销。因此,从8月3日开始药品生产企业要向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申报药品的商品名和别名。 这次申报为了提高效率,市医保中心定了8家药品批发经营企业,而且还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在7月18日至24日进行,各药品生产企业要申报最新版《药品目录》中新增的609个药品的异名、商品名和别名,也就是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03年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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