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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网络赌球第一大案宣判 涉案6亿 庄家被判2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9:21 东方今报

  北京消息昨天上午,身材矮小、面色黝黑的顾联宝被带进北京西城法院的大法庭。就是这个三级代理“庄家”掌控着数十个下家,进行网络赌球,涉案金额高达6亿元人民币。经过一个半小时的法庭审理,法庭认定顾联宝赌博罪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从坐上被告席的那一刻开始,顾联宝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一直歪着头,撇着嘴听着或回答公诉人的讯问。检察院指控称,顾联宝伙同金贯东(在逃)于2004年6月至12月,以营利为目的,在北京市西城区自己家中,利用互联网设庄进行赌球活动,并积极发展参赌会员,提供赌球账号
、密码及赌博额度,共计投注20余万笔,累计涉案流水金额6亿多元。对于检察机关的起诉及赌博事实,顾联宝没有提出异议。今年43岁的顾联宝以前做过音响生意,当时也曾有数百万元的家产,后来就是因为赌球输了很多钱。自从当上“庄家”后,顾联宝就很少赌球了,他解释说:“输多赢少。”“你是怎么参与网络赌球的?”公诉人首先讯问。“2004年,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碰到了以前做生意时认识的一个叫金贯东的朋友。聊天时,金贯东告诉我,网络赌球很能挣钱,如果我加入,就让我当‘管理者’发展下线,给我好处。赌博网站的登录名都是金贯东给的。”“投注者怎么下注?”“就是看国内外的足球比赛,根据个人意愿下注猜输赢,猜中就赢钱,猜错了输钱。”“你发展了多少会员?”公诉人问。“不记得了,时间太长了。”顾联宝低着头说。“我得到的返水有十多万元。”公诉人的证据中有一组参赌人员的供述,他们都是通过顾联宝取得赌博网站的登录名上网赌球。每个人都输了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法院认为,顾联宝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开设赌场,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吸收他人进行赌博,已构成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3万元。涉案金额6亿元,为何只判两年半?主审法官告诉记者,此案涉案的6亿元是流水金额,并非顾联宝的实际获利。我国刑法规定犯赌博罪的最高刑期是3年。01Z北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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