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得限制外地产品入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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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9:21 金羊网-新快报 | |||||||||
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新规保护企业权益 新快报讯(符信)8月1日,黄华华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将于近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该《条例(草案)》要求建立、完善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如规定
在明确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利与义务的基础上,《条例(草案)》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规范了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和执法行为: 行政机关起草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应当听取相关协会、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意见和建议; 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应企业的请求,组织协调国外反倾销、反补贴等诉讼的应诉工作; 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得非法限制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进入本地市场,不得进行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 行政机关对企业实施执法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