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游泳池仍然在营业(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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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9:28 重庆晚报 | |||||||||||
昨日,记者再度回访,发现尽管监管部门多次叫停,但这两家游泳池仍然照常营业。 违规游泳池喊而不停 昨日上午11点,记者来到江北长安二区游泳池,大门紧闭,但门上的一纸通知却写着:“从8月1日至8月30日,开展游泳集训班,需要参加者需花55元办理游泳卡(可用15天),集训时间是每晚7点至8点半。” 下午3点30分,记者来到位于沙坪坝区双碑的嘉陵宾馆。“每张票5元,水很干净。”门口的售票员说。推开二楼的玻璃门,只见池水泛绿,最浅处尽管只及成人膝盖,却见不了底,水面上有一些白色和黑色的点状漂浮物。一群儿童戏水而过,漂浮物四散,但水面又添了不少泡沫。 经营者 我们急群众所急 “其实我们并不想开业。”嘉陵宾馆管理方——重庆金顿酒店管理公司总经理袁晓燕称:游泳池开起每月要亏1万多元,但考虑到周围只有这一家游泳池,加上关停后群众反映强烈,急群众所急,只好开业。袁称,游泳池也进行了整改,比如添加浸脚池和警戒线。 而关于循环水设施,袁说“投资要花10多万元,而每年不到三个月的使用期,短期很难收回。目前已向集团打报告,还未批下来”。 监管方 我们疲于奔命 按规定,没有循环水设施,不办卫生许可证,不许开业。沙区卫生监督所稽查科谢女士表示,今年7月,他们对辖区内20多家游泳池下达整改通知,“但有的游泳池和我们绕圈子——我去他关,我走他开”。所里人手有限不可能守着他们,因此往往疲于奔命。 谢女士同时还告诉记者,对游泳池的处罚依据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相对而言较软,对违规游泳池只能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只有在采样中发现水样有传染病菌,才能适用《传染病防治法》加以惩处,但又比较刚性。因此,公共场所卫生迫切需要立法。 (记者 陈雪莲) 网络编辑:翁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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