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廉租房门槛一降再降 无锡住房保障制度将进一步完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9:55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戴琳实习生吴文洵袁方报道从8月1日起,锡城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再一次放宽。记者昨天从市房管局了解到,家庭收入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半年、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小于10平方米的家庭都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据悉,此次调整扩大了申请范围,将原来领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一年以上调整为半年,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小于8平方米调整为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小于10平方
米。除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外,持有市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小于10平方米的,也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说,一些特困职工他们所处的行业或供职的企业效益不佳,部分职工已下岗或患重病,靠他们自身或企业的力量去改善居住条件的可能性很小。现在将特困职工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体系,可以使更多的困难家庭尽早享受到政府的住房保障。

  此外,这次调整还提高了租金补贴标准。对以租金补贴方式实施住房保障的,补贴标准调整为一人户200元/月,二人户320元/月,三人户420元/月,四人及以上户500元/月。据介绍,无锡市自1999年开始实施廉租住房政策以来,不断放宽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扩大政策覆盖面,通过租金减免、实物配租、租金补贴等措施,目前全市共有2112户家庭享受廉租住房政策,其中租金减免1931户,租金补贴124户,实物配租57户。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近期房管部门还将进一步充实房源,扩大和完善具有保障性质的房屋租赁市场,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房屋租赁市场实行资格准入制,只租不售,全部房源纳入直管公房管理,户型面积一般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房屋租赁市场将以成本租金优先供应给无锡市社会福利院成年孤残儿、低收入住房困难职工、引进的外地人才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被拆迁家庭。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