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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食堂小吃店卫生技术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0:40 北京日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刘欢)卫生部昨天发布了全国首个餐饮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技术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对全国400多万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要求做出了详细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规范》要求食品处理区均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采用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
污染;食品处理区应设置专用的粗加工、烹调和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场所,并设置原料和半成品贮存、切配及备餐场所;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应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食品分装操作,应分别设置相应专间。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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