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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公民建议全国人大审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1:3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北京今日上午电供职于政法系统的两名北京青年杨涛和王金贵,昨天以公民的身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建议,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婚姻登记条例》及《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进行审查。

  近日,黑龙江省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恢复强制婚检,再次引发社会各界对是否应该实施强制婚检、强制婚检是否合法、恢复强制婚检是否为公共权力地方化和部门化的表现等层面
的广泛争议和讨论。

  而2003年8月8日,国务院颁布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婚检作为结婚登记必要条件的规定。杨涛和王金贵在建议书中说:“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与国家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在对这一问题的规定上,显然相抵触。”

  在建议书中,二人还谈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4年10月2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十二条中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因此,我们认为,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对于是否要提交‘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规定与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也是相抵触的。”

  在建议书中,杨涛和王金贵认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公民是否需要提交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母婴保健法》、《婚姻登记条例》与《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的规定不一致,下位法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使公民无所适从,这必将影响我国法制的严肃、统一和权威。为此,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他们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婚姻登记条例》与《母婴保健法》是否存在抵触的情况进行审查的建议。(万兴亚)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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