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贪官:湖南一副市长拿受贿款扶贫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1:33 宁夏日报 | |||||||||
据《新闻晚报》消息今年7月7日,湖南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湖南临湘市原副市长余斌涉嫌受贿一案”下达了“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并于7月26日将裁定书送达:被告人余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依法将被告人余斌受贿所得9.5万元及1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04年11月25日,临湘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临湘市副市长余斌贪污案。根据
根据两次法庭调查显示,2002年春节前,湖南某乡党委书记找到时任副市长的余斌,称该乡还有几个乡干部的工资没有解决,余斌便从收受的“礼金”中拿出了一万元把几个乡干部的工资问题给解决了。余斌认为,自己是采取了一种非常规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临湘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陈建林告诉记者,余斌从不贪图小便宜,一些朋友、同学、同事送给他的一些烟、酒,他也从不带回家,都放在办公室和教育局的食堂,用于接待客人。 “余斌何罪之有?”临湘市教育局局长助理冯刚直言不讳地说,“现在被查办的那些贪官,个个有车、有别墅、有情妇。余斌有什么?” “他的另类受贿导致了他的另类悲情。”有人这样感叹道。(王甘霖)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