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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负责人称零关税台湾水果并未入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2:50 新闻晚报

  晚报讯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8月1日起,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鲜椰子、鲜槟榔、鲜菠萝等15种进境鲜水果的关税由10%至25%调整为零。上海海关有关负责人今天上午向记者透露,截至8月2日17时30分,上海口岸无零关税台湾水果进境。所谓台湾第一批“零关税”水果已入沪消息纯属炒作。

  根据海关公告规定,只有“在台湾地区完全获得”,即在台湾地区收获、采摘或采集
的名列15种零关税产品清单目录的,并且直接从台湾本岛、澎湖、金门或马祖运输到大陆关境口岸,或经香港、澳门或日本石垣岛转运到大陆关境口岸的台湾水果,并提供由海关总署认可的运输单证,方可享受零关税政策。

  上海海关有关人士提醒,相关水果进口商,要享受零关税,必须符合上述条件。

  另据了解,上海海关已作了充分准备,确保台湾“零关税”水果顺利通关。考虑到水果属易腐易烂商品,该关对由上海空港、海港等各口岸进境的台湾水果实施集中受理、优先审单、门到门查验、优先验放的快速通关模式,海关对其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第一时间接受申报,第一时间进行查验、放行。台湾水果可做到随到随查,使上海市民品尝到新鲜美味的台湾水果。 作者:□记者 吉孝本 通讯员 於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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