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和立法专家关注“性骚扰第一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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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3:21 时代信报 | |||||||||
北京律师将来渝施援手 信报记者庞凡 朱彦/文 黄伟/图 本报上周刊发记者调查文章《性骚扰立法后全国第一案》后,一石激起千层浪。重庆多家律师事务所致电本报,提出 愿意为被校长性骚扰5年的巴南区某小学年轻教师小文代理
“我们不是 校长的说客” 7月28日下午3点左右,本报报道发出的第二天,小文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学校一个男同事打来的,说他和 另一个男老师中午在小文家附近办点事,现在事办完了,想顺便上来坐坐,找小文聊聊天。 小文答应了。只是她心里犯嘀咕:自从学校上上下下都知道她和胡校长之间的“不愉快”闹到了区教委,还上了报纸 之后,原本来往比较密切的女老师都开始回避她,甚至不愿意接她打去的电话。而这两位男老师一个是学校伙食团的团长,一 个教美术和体育,平日里,大家在学校都没有什么来往。 下午4点,两位老师来到了小文家。 进屋后,三个人开始了有一句没一句的交谈。正在双方都找不到话题继续的时候,教体育的杨老师忽然问:“小文, 最近你情绪好像不大好,到底出了什么事呢?” 杨老师问话很小心。 “我最近情绪确实不好。还能是什么事?就是校长那件事。你们看看昨天的《时代信报》,上面写得很清楚。” 听了这句话,两位男老师停了一下,说:“有些事可能还是要慎重处理,凡事多多考虑以后,再做决断。” 小文说:“作为一个女人,我遇到这样的事,你们认为怎么样处理才算慎重?这事关系到我的人格尊严,我这样做是 逼不得已。大家都是有家庭的人,将心比己,换了你们,要是校长做出这样的事,你们心里会怎么想,又会怎么处理?” 两人陷入了沉默。过了一阵,杨老师问小文:“那件事咱们就不多说了。你现在怎么打算呢,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办? 另外,你有什么要求?” “我没什么要求,”小文说,“我只是希望这件事能有个公平公正的解决。” 就在三人聊天的时候,小文的母亲推门进去,给两位老师倒茶。见有人进门,两位老师再次陷入沉默。 小文的母亲说:“如果你们是校长请来的说客,那我表明我的态度。你们说什么都没用,我们希望这件事能有个公平 公正的解决,但这必须是当事人双方商量,你们是局外人,你们说话又算不了数。” 两位老师马上否认,连说自己并非胡校长派来的,只是今天碰巧来附近办事,事办完了顺便上来坐坐。 杨老师说:“我们是小文的同事,也是她的朋友。大家是一个学校的,都希望这事能解决得好。我们知道小文和胡校 长之间有些……有些不愉快,咱们同事嘛,有事好商量,何必弄得这么僵呢?据我们了解,校长是很有诚意的,他很希望事情 能尽快解决。” “我也希望能尽快解决,”小文的母亲说,“可他真的很有诚意吗?现在他自己都不来,还谈什么诚意?” 双方又沉默了。过了一阵,杨老师说:“这样吧,我们给校长打个电话,问问他到底什么打算。”说完起身便走。 大约半个小时后,杨老师又给小文打来了电话,说他打了好多次电话,但胡校长的手机一直无法接通。 杨老师在电话里说:“我们会继续给胡校长打电话的。要是电话打通了,我们就给你联系。” 说完他们还不停地强调:我们不是胡校长派来的说客,我们是来这附近办事,事办完了顺便上来看看你。 希望本案 推动立法进程 按照小文的自述,从2000年到今年6月,她的顶头上司胡校长一直给她发暧昧的,甚至含有性暗示和性内容的短 信息,并曾经对她进行过性侵犯,包括强吻、抚摩和其它身体接触。 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仔细看了小文检举书和部分录音资料时表示:“案子太典型,证据也很有利 ,我们愿意为小文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1995年12月,是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妇 女法律援助及研究的公益性民间组织。 “这是一起恶劣事件,不论是出于女性角度还是律师立场,都是让人无法容忍的。”中心法律援助律师李莹这样对信 报记者说,“我们一直在关注妇女的性骚扰困扰,可是遭遇性骚扰后能站出来,勇敢地向性骚扰说‘不’的可以说是冰山一角 。据我们了解,目前全国性骚扰受害者起诉的案件总共只有6起,官司打赢的只有1起,所以积极地对性骚扰进行立法是当务 之急。” “另一方面看,小文目前的心里压力很大,包括来自各个方面的干扰和施压。”李莹律师电话中对小文的情况十分关 心,“她挺不容易的,作为女人,我完全能体会她的难处,但是,事情到了这个阶段,我还是鼓励她一定要坚持到底。我们中 心作为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妇女法律援助的民间组织,一定会尽全力帮助她,并且免费为她代理诉讼。” 李莹认为,除了尽全力帮助小文走出困境外,小文的经历和整个事件的进程对目前正在积极筹备的性骚扰立法有着重 大的参考价值。 “首先,这是一起发生在上司对下属的性骚扰案件,此类案件占性骚扰比重的一大半;其次,取证难是性骚扰的致命 伤,但是小文存有校长发来的部分短信内容,这成为一个突破口,是有利的证据;另外,事件刚好发生在性骚扰立法阶段,当 进入诉讼程序后,每一步进展都对性骚扰立法有直接的指导价值,甚至会成为推动性骚扰立法的典型案例。” 李莹表示,中心将立即介入此案,并将于本周内来渝,要求法院立案,进行调查取证。 同时,关注此事的还有重庆富国律师事务所,该所将派出强大律师团为小文免费打官司。 全国妇联副局级巡视员徐维华认为,这起案件可能对性骚扰立法中的诸多细节性问题具有指导价值。“比方说,我曾 提到过性骚扰立法中应该涉及到对性骚扰者进行惩罚性赔偿,要巨额经济赔偿,让他疼,让他怕。”徐维华说,过去性骚扰案 件中对受害方的经济赔偿可以说很少,原因也是没有相应的法律来界定,而在小文这起性骚扰案件中,由于正处于性骚扰立法 阶段,律师可以考虑要求进行巨额经济赔偿,“如果成功的话,这将是一个先例。” 性骚扰立法 “七年之痒” 据资料显示,性骚扰在中国人认知之前存在已久,甚至可以“追溯”到安禄山骚扰杨玉环,更早的还有商纣王对女娲 神像的“遐思”……值得一提的是,现代人没有女娲那样的报复法力,也没有杨玉环的缜密心思,她们只能诉诸于法律。然而 ,关于这部分的法律在我国却一直存在空白。 尽管早在2001年,我国就出现了有关性骚扰的诉讼案件,但由于立法方面的缺乏,在司法实践方面仍存在较大的 纰漏。虽然不断有受害者试图通过法律途径惩治性骚扰者,但由于缺乏法律依据,这些受害者无法讨回公道,性骚扰立法早已 迫在眉睫。 《妇女权益保障法》草案修改专家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大文坦言,“性骚扰立法过程很不容易。”他 也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成员。据杨大文介绍,1998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江西省人大常委 会副主任的陈癸尊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执业医师法》时首次提出了“惩治性骚扰”。至此,性骚扰立法已走过了7年的曲 折路。1999年3月4日,包括陈癸尊在内的32位人大代表又向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 国反性骚扰法〉的议案》。议案中明确指出,“性骚扰在医疗过程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广泛存在”。这成为反对性骚扰 在中国最高权力机构议程上的第一次亮相。但是,尽管性骚扰的数字不断增长,这一说法并未得到更多的重视。杨大文告诉记 者,前后两次性骚扰提案在当时都引发了媒体关注,但结果均“不了了之”。 立法上的沉默是在今年6月26日打破的。这天,性骚扰首次写入中国的立法草案。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中,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性骚扰”;“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工作场所的 性骚扰”;“对妇女进行性骚扰,受害人提出请求的,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