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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环保和公安交管部门严查环保不合格机动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4:5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8月3日消息(记者黎政祥 实习记者何和智)北京市环保和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在全北京范围内对上路行驶车辆的环保合格标志及尾气排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没有合法有效环保标志的将受到重罚。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环保局获悉,从7月下旬以来,在接受检查的6599辆机动车中就有333辆无合法有效环保标志,占检查车辆的5%。

  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是对在用车尾气排放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合法有效的环保标
志是指车辆按照规定的检测时间,在具备资质的监测单位,按照规范排放标准进行检测合格后所领取的、本车专用的、并在有效期内的环保标志。没有按期检验,领了没贴,或根本就没有环保标志都是违反要求的。

  目前北京市,在可吸入颗粒中,机动车尾气排放所占比例为23.3%,一氧化碳污染中占92%,氮氧化物污染中占64%,碳氢化合物污染中则占51%,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据了解,从8月1日起,对没有有效环保标志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北京市交管部门都将给予200元的罚款;对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北京市环保部门按每超过一项标准处罚100元,超标一倍以上的将受到加倍处罚。经限期治理尾气排放仍超标的车辆将由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停止使用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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