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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热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标准本月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8:0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8月3日天津消息(记者赵凯、张秀凤通讯员杨仲义)为了进一步保护天津市地热资源,按照鼓励集约型,限制粗放型的原则,积极创建本市地热资源的循环利用模式,加快本市节约型城市建设,实现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经市政府批准,天津市地热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标准自2005年8月1日起执行,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将对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开采40℃(含40℃)以上地热水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地热矿产资源补偿费。

  天津市地热资源储量丰富,经过多年的发展,天津市地热开发已从单一的工业洗涤利用逐步发展成为地热采暖、农业温室、水产养殖、医学理疗、地热洗浴、矿泉开发和科学试验等综合利用系统,并带动地热以及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市地热采暖达到近1000万平方米,居全国之首,对降低环境污染,改善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天津市地热开发利用和管理水平在全国名列前茅。近年来,随着天津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我市地热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但地热资源有限性以及发展需求的增加,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我市地热资源管理,强化宏观调控措施。

  这次制定的价格标准有两个特点:一个是减少了收费级差,由原来的五级减少到三级,即地热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标准按照地热资源的温度、用途和开采量按月收取。二是针对不同用途明确了不同的收费标准,对回灌开采方式也做出了明确的优惠政策,提高了政策透明度,有利于回灌开采方式的推广。例如,按照国家有关对农业发展进行扶植的政策,收费标准对农业种植、养殖用途实行减半收费的优惠措施,对回灌开采方式,回灌部分只收取普通标准的30%;对洗浴、温泉娱乐保健、矿泉水生产等特殊行业的这一部分用户,实行的是普通收费标准的三倍。

  针对一部分单位在计量设施上存在的问题,天津市将进一步加强对地热井开采量、回灌量的计量管理,明确收费责任制。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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