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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环保、交管部门联手彻查机动车环保标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22:0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3日电(记者张淼淼)“盛夏的北京,日照强烈,机动车尾气污染的危害更为突显。”北京市环保局大气处处长冯玉桥3日对媒体表示,8月1日起至2005年年底,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公安交通管理局将联手彻查机动车环保标志,没有合法有效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将受到处罚。

  “目前,北京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43万辆,并以每年高于14%速度在继续增长,
据相关部门预测,到2008年,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将增至350万辆。”冯玉桥认为,新车的不断增长、老旧车辆的缓慢出局,意味着未来几年北京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将有增无减。“机动车尾气排放是造成颗粒物和臭氧超标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必须不断强化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管理。”

  “环保合格标志的管理是在用车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北京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中心李主任告诉记者,随着车辆技术状况的下降和使用时间的增加,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稳定性越来越差,如不加强对尾气排放的检修,超标现象将越来越严重,特别是已超过报废年限的老旧车辆,一旦维修不及时,更难以保证上路达标排放。

  据介绍,机动车的有效环保合格标志是指:车辆按照规定的检测时间,在具备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规范排放标准进行检测合格后所领取的、本车专用的、并在有效期内的环保合格标志。过期、伪造、变造的环保合格标志均视为无效环保合格标志。

  北京环保、交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联合检查车辆的环保标志,对没有有效环保标志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交管部门将处以200元的罚款;对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环保部门按每超过一项罚100元,超标一倍以上的将受到加倍处罚;对经限期治理仍排放超标的车辆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停止使用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强制报废。

  据悉,目前北京市在用车执行定期排放检验,全面实现环保标志管理,汽油车年检达标率80%,柴油车年检达标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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