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补助标准大幅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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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0:3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最近,淮南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提高该市残疾军人(含残疾人民警察、残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残疾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标准。并要求各县(区)于8月1日前足额将抚恤金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在职残疾优抚对象的抚恤金标准大幅度提升,平均增长4倍以上。例如:在职二等甲级因战致残的残疾军人原标准是810元/年,新
这次提高残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幅度之大,数额之高,建国以来尚属首次。 (记者 石放)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