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二建总公司四工程处协调不力一把手被警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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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1:1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 合肥市建委昨日宣布:因合肥市二建总公司第四工程处(以下简称二建四处)少数员工在拆违中“顶风作案”,二建四处协调不力,产生恶劣社会影响,合肥市建委党组决定对二建四处主要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据介绍,位于铜陵路和长江东路十字路口右侧的华山饭店,建筑面积37.49平方米,于1988年领取临时执照,目前执照已经过期,属于违法建设。7月7日晚,瑶海区建设局组
获悉此事后,合肥市建委与合肥市纪委监察局执法室组成调查组进行专项调查。有关部门认为,二建四处在此次事件中未能有效引导职工群众,决定责令二建四处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深刻检查,并给予二建四处“一把手”党内警告处分,在建口系统通报批评。 据了解,因拆违不力而惩处相关单位“一把手”,这在合肥还属首次。 (柯亚飞 石红彦)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