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要求严防病死猪肉流入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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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1:14 三秦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商务部8月3日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确保不出现屠宰、贩运、销售病死猪,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严防病死猪肉流入市常 通知指出,各地应认真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督促屠宰加工企业严把生猪入厂检疫关和肉品出厂检验关,认真执行生猪屠宰和肉品检验操作规程,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一律不得屠宰,并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不合格生猪产品出厂销售。
通知指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不法行为,对屠宰、贩运、销售病死猪肉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分析,正确引导猪肉消费,重点关注猪肉、牛肉、羊肉、白条鸡等主要肉类产品市场动态,加强市场监测。同时科学宣传防控猪链球菌病疫情有关知识,正确引导猪肉消费,保证猪肉市场消费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