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仨男子打死大学生昨领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1:28 时代商报

  三名男子手持尖刀和啤酒瓶子在沈阳体育学院内,将该校一名男大学生打死。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三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死刑、有期徒刑12年和11年。

  对骂惹来杀身之祸

  20岁的侯某是沈阳市体育学院的一名大学生,2004年12月14日晚上,侯某带着女朋友
小婷(化名)与其他朋友一起在饭店吃饭,席间小婷接了一个电话,侯某非常不满意抢下电话,让一朋友反打过去骂对方两句。

  电话接通后,侯某和其朋友在电话中骂了对方,对方也把他们骂了,并问侯某在哪,要见面“谈谈”,侯某不甘示弱:“谈就谈,我在体育学院门口等你,有胆你就来。”那边,接电话的是三个20多岁的小伙子,分别为马超、李闯和申勇,本来三个人开玩笑给小婷打个电话说想给她介绍个男朋友,没想到遭到一顿骂。“你等着,我过去整死你!”马超对侯某说,当晚10时左右,马超揣着尖刀,申勇拎着两个啤酒瓶子,与李闯三人来到体育学院门口“报仇”。

  两败俱伤追悔莫及

  马超三人打出租车来到体育学院,候某向马超迎过去说:“来,咱们单独谈谈”,两个人随后厮打到一块儿,厮打中,马超掏出尖刀向侯某胸部扎了一刀,侯某挣脱后逃跑,马超又追上去,在侯某大腿上扎了第二刀,侯某倒在了血泊中。

  和侯某一起吃饭的几个同学想上前帮忙,但李闯和申勇拿着打碎一半的啤酒瓶子威胁他们不许靠近,并帮助马超打侯某。后来,侯某的其他同学闻讯赶来为时已晚,马超三人扎完人后搭出租车跑了。侯某随后被送往医院抢救,但终因失血过多死亡。

  昨日,马超被判处死刑,李闯被判有期徒刑12年,申勇被判有期徒刑11年。宣判前,还笑着和家人打招呼的马超听到判决结果后,笑容立刻从脸上消失了,表情僵硬地表示要求上诉。其家人的情绪一时无法控制,一拥而上拉住马超放声大哭。

  大学生遇事应冷静

  对此,辽宁大学社会学系一名教授指出,受到良好教育的大学生遇事更应冷静处理,逞强好胜、争风吃醋不是大学生的风貌。近几年,相关的案例发生过不少。这些都是当事人意气用事的结果。这样的行为小则带坏风气,伤害身体,大则可能触犯法律,危及社会。

  时代商报记者刘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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