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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疑车辆被交警追赶重创两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2:16 燕赵都市报

  本报沧州电(记者刘树鹏)7月18日上午,一辆可疑车辆在逃避献县交警追赶时,驶入一条乡级公路的逆行线,将迎面而来的两名学生撞伤,其中一名中学生全身多处受伤,生命垂危。让人想不到的是,肇事司机被拘留后意外死亡。目前,此案的处理和赔偿悬念重重。

  身受重伤的学生名叫刘凯,是献县高三学生。据刘凯的父亲刘振芳介绍,7月18日上午,刘凯骑摩托车沿献县十五级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行至西八册屯西路段时,一辆红色面包
车由南向北逆向驶来,将刘凯迎面撞成重伤,一名骑自行车的小学生也被撞倒在地。随后,面包车撞到树上。事发后,附近村民告诉刘振芳,当时面包车后面有一辆警车紧紧追赶。面包车撞到树上后,车上跳下两个人飞快逃跑。警车上的交警跳下来一面继续追赶,一面打110求援。

  耽搁了一段时间,刘凯被赶来的120急救车送往献县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又被转送到沧州市中心医院。经诊断,刘凯颅部、面部、手部、四肢多处受伤。经过10多天的抢救,刘凯虽然脱离生命危险,但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目前已花了4万多元医疗费,继续治疗还需要一大笔费用。另一名受伤小学生王月(化名)左手大拇指被撞断,在花了1500多元医疗费后,因无力负担医院费用,只好回家治疗。

  刘振芳一边给儿子治病,一边多次跑到献县交警队询问此案的调查和处理情况。7月27日,刘振芳终于拿到献县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认定,7月18日上午10时,沧县张官屯乡的叶某驾驶本人与迟某合伙盗窃的冀JT2332汽车沿献县十五级路由南向北行驶时驶入逆行线,与刘凯和王月相撞后撞上公路西侧大树,造成汽车、摩托车、自行车损坏,刘凯、王月受伤,经勘验及调查,叶某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然而,交警队一名民警告诉刘振芳:“肇事司机叶某落网后意外死亡,你就认倒霉吧。”

  8月3日,献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吴学昌告诉记者,7月18日,事故中队交警在河街路八屯桥东治理无牌无证行为时,发现有辆自西向东行驶的面包车没牌照,便示意其停车检查。该车赶紧倒车,向北拐入十五级公路。两名交警驾驶警车在后面跟随,刚拐过弯不久,就发现面包车出了事故。交警先拦下一辆面包车把小学生送到医院治疗,又拨打120急救电话。随后,又拨打110求援,刑警赶来后,将肇事车上逃跑的两人抓获,从肇事车上搜出一些盗车用的工具。记者从献县交警大队了解到,肇事司机叶某确已死亡,但交警大队未透露其死亡原因。

  一些现场目击群众告诉记者,案发当天,他们看到一辆警车紧紧追赶一辆红色面包车,面包车出事后,车上跳下两个人逃走。交警赶到后,先是继续追赶逃跑的人,并拨110求援,并没有马上救人。在围观群众的督促下,一名交警才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沧州市开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阿林告诉记者,公安部明文规定,发现驾驶员逃逸行为,应及时向上级指挥中心汇报布控稽查。公路巡逻民警对一般违法犯罪嫌疑人乘坐的车辆及一般违章车辆,不得进行高速追截,避免给被追车辆及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在此案中,直接肇事者死亡后,其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交警确有违规追车行为,应负连带责任。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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